為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進城市功能完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七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市自然資源局組織開展了蛟河市城區內兩個地塊的規劃用途調整工作。該調整事項已通過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及市政府批復,現按規定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永安路北側與長安街東側交匯處地塊
該地塊原為供熱站用地,現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面積為:20332平方米,調整后用地指標為:容積率≤2.4,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高度≤35米。
二、朝陽路南側與河南街西側交匯處地塊
該地塊原為商業居住用地,現局部調整為工業用地,調整面積為:8862平方米,調整后用地指標為:容積率≥1.0,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本次地塊規劃用途調整符合蛟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意見建議反饋方式:
公開征求意見為期30天。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按程序推進相關調整工作。社會各界可通過郵件或發送電子郵箱方式提出意見建議。蛟河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http://wza.jiaohe.gov.cn/esd/ztzl/jesgtj/
郵箱:jhsgtkjghk@163.com
郵寄地址: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路11-5號蛟河市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利用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432-67250952郵編:132500
蛟河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3日
初審:徐璽贄 復審:趙飛 終審:李淮